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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校如何指导和帮助学生选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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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4 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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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新课程方案的主要特征之一是课程的多样化和选择性,选课指导是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努力实现新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培养目标,帮助和指导学生确立合理的课程选修计划,必须建立合理的、行之有效的校内选课制度,制定学生选课指导方案。

1.选课指导的原则

1.1 主体性原则。选课指导应体现平等的师生关系,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指导老师的角色主要是导,指导过程中,教师应以学生为主体,尊重学生学习意愿,并充分发挥其指导作用,不能包办代替,更不能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学生,最终的决定权一定要留给学生本人。

1.2 因材施教原则。选课指导应体现因材施教原则,指导教师应依据不同学生的不同特点作出有针对性的指导;应依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学业成绩、成长记录、特长与潜能等进行指导,避免给学生提供雷同的建议,不搞一刀切。

1.3 科学性原则。指导教师应当在充分了解学生基本发展状况的基础上,必须对国家所规定的课程方案以及所指导的学科有足够的掌握,同时要对社会未来的人才需求和高校的招生动向有预见性的把握。指导学生处理好必修课与选修课的关系,学校开课与学生选课之间的关系。

2.选课指导的机构

2.1 成立选课领导小组。该小组由校长、教务处、教育处、教研处和团委等组成。其职能为组织学习课程改革的相关文件;领导学校选课相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规划和制定本校选课指导方案的基本思路。

2.2 成立选课指导小组。该小组由教务处统领、年级领导协调、班主任和备课组长为主要成员组成。其职能为设计适合本校的《学生选课指导手册》和各科的选课指导,并负责组织教师依据《学生选课指导手册》对学生进行具体指导;确立选修课及其学分设置;制定导师制及导师的任务分配;课程模块的设计和整合;学校内外教育资源的协调和配置;监督课程的实施和评价;制定教师的监督和评价标准等。各学科任课教师负责本学科选课指导、咨询。

2.3 成立选修课导师组。导师组以学科、行政班分别为单位进行横、纵两个维度的分组,学科组由备课组长为组长,行政班由班主任为组长,相应年级及班级的任课教师受备课组长和班主任双重管理。

学校选课指导实行导师制,导师一般由本年级任课教师担任。导师指导学生合理选择课程、合理分配学分,并为学生建立选课档案等。导师对学生选课负有第一责任,全面负责所指导学生的咨询、教育和选课方案的制定。行政班班主任负责本班全体学生选课工作的指导、选择、汇总工作。

3.选课的操作方案及步骤

3.1 确定选修课的内容。学校选课指导小组根据国家及省课程标准中选修系列内容集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选修内容、学时、学分等。

选修课的范围是《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方案》规定的选修Ⅰ和选修Ⅱ。选修Ⅰ是国家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各科课程标准分类别、分层次设置的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选修Ⅱ是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的若干具有校本特色的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

学校选课指导小组要编制《选课指导手册》发放给学生使用。《选课指导手册》主要包含:(1)编制该手册的目的、意义。(2)高中课程结构简介。包括课程总结构介绍,各学习领域所包含科目、各科目选修系列和选修模块之间关系以及系列内部各模块之间关系(相对平行的还是序列性的)介绍等。(3)顺利毕业的基本学分要求。(4)选课程序说明。(5)选修课程简介。包括学科说明、开课计划、模块代码、开设对象、学分分配、周学时数等。

选修课的开课时限从高一第二学期开始至整个高三第一学期结束。

3.2 学生选课的实施步骤

3.2.1 学生选课的初步计划

(1)高一年级第一学期的最后一个月给学生下发《选课指导手册》。学生研读《选课指导手册》,了解高中阶段学校所开设的学习内容、模块、学分等总体要求,了解选修课的总学分及模块要求。

(2)根据自己的学业基础、兴趣、爱好,在征求家长、导师、亲友意见的基础上,初步确定自己未来的学业方向,自主规划选课,选择适合自己目标的选修模块。

(3)合理分解三年的目标,根据学校课程开设的总体时间安排和自己的实际情况,分配和安排个人每个学段的选修内容,防止内容和时间的冲突。

(4)学生根据学校的课程安排初步形成自己的个性化课程选修计划。

(5)学生所选课程,若本学期内未能开出,学生可以在以后继续选,也可放弃选修这些课程,而选择其它课程。

3.2.2 学生选课的具体实施

(1)每学期的最后半个月,由学校选课指导小组公布下学期将要开设的选修课内容、上课时间、上课地点、辅导教师等。

(2)由导师(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对学生进行选课指导,对学生提供选课咨询,让学生根据在高一时制定的个人初步选修计划结合当时公布的选课内容进行选课,学生要熟悉选修的课程的内容及特殊要求,可对以前制定的选修计划进行调整。

在这个过程中导师指导学生选课时应注意:①学生的学习经历和知识背景、学生的职业预期和人生规划、家长对学生的期望等;②处理好必修课与选修课的关系。要优先安排必修课程(尤其是对低年级学生课程安排上)的选修计划,同时留有一定的余地,为学生自由选择选修类课程创造条件。③处理好选修Ⅰ课程和选修Ⅱ课程的关系。应在保证完成选修Ⅰ课程所需学分的前提下,再选修其它课程;④处理好先行后续的关系。对于知识体系有先行后续逻辑关系的课程,应按顺序选修;同一课程的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原则上应同时选修;学生修读选修类课程,要有一定数量的选修课程作为基础。

(3)学生经过咨询导师确定选课内容,并亲自填写《学生选课单》(不得代他人填写或让他人代为填写),上交年级汇总到学校教务处。这个过程要充分利用校园网进行网上选课指导,让学生直接在网上选课,使学生选课更加方便。

(4)学校根据学生的选课结果进行适当的调整,拟定下学年课程安排。

3.2.3 选课结果的公布

(1)在每学期结束的前一周内,公布选课结果,由教务处开出各门课程选修学生名单,送任课教师及学生所在班级,下学期开学后按此选课名单上课。

(2)选课结束后,按选课人员形成教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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